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宜昌市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精神,拟定宜昌市残疾人联合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如下:
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市残联机关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适应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工作高效、富有成效的残疾人工作运行机制。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更好地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根据市政府委托,管理残疾人事业,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主要职能和工作任务
市残联是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群众团体,享受正县级机构待遇。市残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业务上受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指导。其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二)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主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承担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六)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七)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八)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和地区之间的合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残疾人工作的需要,市残联机关设4个部室。
(一)办公室(兼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秘书处的职能)。
对残疾人事业发展进行综合调查研究,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划总结、报告、请示;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会议的安排和理事会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接待、文秘、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及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职工培训;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和区域性合作;负责编制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统计工作。
(二)教育就业部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少年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和义务教育、组织协调残疾人职业教育、高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者;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和推广;负责残疾人技术技能培训;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组织落实无障碍设施和各种福利措施,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指导残疾人兴办残疾人劳动服务企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
教育就业部同时兼组织联络部的职能。
(三)康复部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协调指导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康复项目的实施和基层康复工作;开展残疾预防、盲人按摩和盲人辅导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并负责市残供站的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行业协会,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员培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康复部同时兼计财部的职能。
(四)宣传文体部
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开展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残疾人报刊、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市残疾人体育协会和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日常工作;搞好对外宣传;负责残疾人信访工作。
宣传文体部同时兼维权部的职能。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