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女申诉为维权 残联司法张正义



日期:2008-8-25 16:20:06    来源:兴山县残联    作者:杨兴森    浏览次数:
       7月24日,兴山县残联来了一名特殊的客人,进门后口中咿咿呀呀,说话含混不清,为了表达她的来意,双手也不停地比划,指着头部,向残联工作人员诉说着,仔细观察她面部有明显的红肿伤痕,神情委屈愤慨。残联副理事长杨洪端茶、让座,亲自接待了她,耐心地听取她的申诉与手势比划。原来,她叫李茂风,现龄35岁,南阳镇文武村一组村民。于2008年7月14日,在河边捡水浪柴,与邻居万爱国(南阳镇脱产干部)发生争执,在无过错的情况下被对方用耳光、拳头殴打致伤,当场昏厥意识不清,卧床3天。事发后万某一直不理不睬。直到16日,在派出所的指示下送往医院检查,诊断为:1、头皮裂伤;2、胸部软组织挫伤;3、右枕骨骨折。在派出所的干预下,万某带其医疗复查,活动当班医生敷衍了事、避重就轻,拒不安排伤者住院治疗,家属借钱住院治疗,万某有意躲避。家属非常义愤,带着李茂风来县残联投诉,讨个公道。杨洪副理事长听罢,义愤填膺,正值五五普法宣传新修改残疾人保障法期间,还有人明目张胆地伤害残疾人,而且还是国家干部,真是无法无天了。杨副理事长一边好言抚慰残疾人及家属,一边迅速与司法局取得联系,组成调查小组当天赶往南阳镇调查。经派出所、医院及乡邻提供事实依据,残疾人反映情况属实。县残联、县司法局立即知会南阳镇政府,要求查处南阳镇脱产干部万爱国。因为万某身为国家公务人员,知法犯法,暴力殴打残疾人,严重践踏了法律的尊严,行为恶劣并对其构成伤害,应从严处理。南阳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在核实基本事实后于8月15日作出处理,口头警告处分,赔偿当事人所有医疗费用、误工补贴及相关费用共7000元,并且当面向受害人及家属赔礼道歉。8月16日,言语残疾人李茂风的姐姐李茂云给县残联打来一个电话,感谢残联,为不会说话的话的残疾人讨回了公道,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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