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枝江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枝府发[2007]21号)精神,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推动我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8月21日下午,市财政局、市残联在市财政局会议室召开残保金财政代扣联席会,安排部署200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残保金代扣工作。市财政局副局长陈耀胜、各股室负责人,市残联理事长吕尚、副理事长张永涛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就残保金实行财政代扣存在的难点问题作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和方法。市残联理事长吕尚对实行财政代扣的相关政策、法规及市残疾人就业所在审核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一些操作程序也作了相应的解答和说明。 经过讨论研究,会议对今年的财政代扣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代扣时间。要求财政局各股室务必于9月15前全部扣缴到位;二是代扣范围。严格按照市政府21号文件中规定的代扣范围执行;三是代扣程序。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与单位核定征收数额并下发缴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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