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举办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 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
日期:2015-10-21 15:02
来源:就业服务中心
阅读量:
为认真学习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范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流程及残保金征收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就业保障金效益,开展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提升我市残疾人就业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并同时为省出台《办法》收集意见,10月19日,宜昌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举办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
会上,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郑宁主任,对举办本次培训班作用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说明和部署,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郑宁主任就《办法》进行相关解读和说明;各地就如何做好新《办法》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针对目前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需要解决的困难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随后,市就业服务中心各业务部室对县市区保障金征收、就业、培训相关工作情况通报。此次培训工作会还邀请了残联副理事长孙万清、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市场科科长、经济师就如何开展就业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心理咨询等进行了相关辅导授课。
举办培训班意在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随着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能进一步的转变,以能适应新的形势需求。培训采取集中学习通读原文和重点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文件精神,掌握精神实质。通过学习,使学员们的业务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提升,联系实际的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