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残联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
日期:2017-08-23 14:44
来源:夷陵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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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残保金征收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夷陵区残联依据鄂财法规[2017]11号《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省残联、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与夷陵区地税局、区财政局多部门加强联系与部门协作,多措并举确保残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准确掌握新政策内涵。以《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区残联积极主动与区地税局联系,认真研究新政策,并商量讨论新的征收程序。区残联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会认真学习新的管理实施办法,尤其是对征收主体和残保金计算方式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
二是加强宣传,建立起良好的缴费氛围。针对新办法与旧办法的差异,通过印发年审公告、电视台飞播等方式积极向用人单位广泛宣传新的残保金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内容涉及征收主体、征收标准、征收流程、残保金计算、小微企业免征等,广泛多角度宣传残保金的政策法规,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缴费事项的辅导工作,引导用人单位安置更多的残疾人就业。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摸清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加强与地税、财政、人社、统计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对全区社会平均工资、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进行信息和数据交换,确保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时限要求征收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