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阳残联全面落实残疾人证问题整改工作

日期:2018-06-12 10:12
来源:长阳残联
阅读量:

     6月5日至8日,长阳残联组成两个检查组,由理事会班子成员带队,到全县11个乡镇检查残疾人证监督工作落实情况,采用抽查方式,检查了召开会议动员群众监督举报情况,残疾评定标准、残疾人名册公示情况,举报箱设立情况,督导残疾人证监督措施落到实处。对极个别工作不到位的,限于6月中旬全部落实,并要求提交相关工作电子图片加以佐证,力争到今年六月底,将全县残疾人证问题全部整改落实。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核发,距今已近10年,持证残疾人残疾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实施,才明文取消残联工作人员直接评定残疾类别和等级的规定,全部由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院评定,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时评定残疾类别和等级所依据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废止,现评定残疾类别和等级,执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由此出现少数残疾人残疾等级与实际残疾情况不符情况,人民群众反映较大,中共湖北省委第七巡视组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后明确指出,长阳存在“残疾认定不规范、部分证件与实际残疾等级不符”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县委、县政府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对此专题研究,责成县残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彻底纠正存在的问题,县残联立即行动,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认真研究,争取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和办法,下大决心对残疾人证问题进行整改。

  一是规范残疾人新办证程序和办法。以贯彻落实新的《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为契机,严格残疾人证办理程序和责任。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为依据,结合长阳实际,在会同卫生、公安等部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残联、卫生、公安三部门共同印发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一是取消了办证前到村(社区)、乡镇签署意见的程序,凭完整的申请资料直接到县残联窗口申请;二是残疾类别和等级全部由指定医院评定,残联工作人员不再目测评定残疾类别和等级;三是增加事后监督程序,对指定医院评定的结果在村(社区)公示(未成年人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双向代理制”,残疾评定后的公示材料和公示后的情况反馈,都由乡镇残联代理办理,让残疾人办证只需评定时进一次门,跑一次路;五是建立异议处理机制,残疾人或者监护人对县级指定医院评定的残疾类别和等级不服的,可向宜昌市残联申请,到市级指定医院再行评定。

  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协作,力求残疾评定精准。4月19日,县残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召开残疾评定医生会议,组织学习《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办证人员、医院评定医生沟通交流残疾评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商讨处理办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评定医院签定了责任书,残疾人证办理的程序更进一步规范,责任更加明确。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调查自理。针对已办理的残疾人证可能存在的问题,县残联发文安排部署,以村(社区)为单位对残疾人证办理情况实施“两公开”(残疾标准、残疾名册)、“两监督”(程序监督、结果监督),畅通举报“两渠道”(举报电话、举报箱),组织开好“两个会”(党员代表会、村民代表会),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认真开展“两查实”(署名举报者必须查实、匿名举报线索清楚者必须查实),全面进行“两回复”(查证举报属实者,对署名者书面回复,对匿名者在所属村或社区公示回复),真正做到标准公开、政策透明、监督到位、处理落实。

  四是积极创造条件,增加硬件投入,提升客观评定水平。县人民医院在新建综合大楼基建资金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新添视力、听力检测设备,对视力、听力残疾可全部实现客观检测评定,大大提高了残疾评定的准确性。


宜昌市政府网站群运维服务中心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