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4万多重度残疾人将享受单独施保优惠政策
日期:2014-11-04 03:05
来源:教就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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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昌市民政局、市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凡我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在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时,本人收入与家庭成员收入分开计算,实施单独施保政策,并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保障。《通知》还对重度残疾人在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也提出了普惠加特惠的政策。
在此之前,残疾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与普通市民一样,均是以户为单位计算收入,这导致一些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残疾人无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新的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将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宜昌市现有持证重度残疾人4万多人,他们中虽有部分人已经纳入低保,但以家庭为计算单位,拿到手的低保金有限,而重度残疾人大多生活不能自理,无法在外打工挣钱,这微薄的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宜昌市残联与市民政局多次协商,最终出台这一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