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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召开“清违行动”动员部署大会

日期:2022-03-22 17: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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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上午,市残联召开“清违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杨东泉主持会议,党组班子成员、县处级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退休干部支部负责人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马泽江市长在全市“清违行动”视频动员会上的讲话、《宜昌市城区“清违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清除违法建设行动的通告》、《宜昌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致党员和公职人员的一封信》等“清违行动”文件精神。

  杨东泉对“清违行动”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一要深刻把握“清违行动”的时代背景。开展“清违行动”,是市委市政府今年重点部署、紧盯落实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助力“筑堡工程”、改善人民生活的客观要求,是强化城市管理、争创文明典范城市的基础工作。二要明确“清违行动”的相关要求。一是明确违法建设界定;二是明确“清违行动”范围;三是明确违法建设自拆时间节点和助拆、强拆要求;四是明确党员及公职人员违法建设行为处置要求。党员及公职人员必须向组织如实申报,并主动拆除,对隐瞒不报、整改不及时或者拒不整改的,组织、纪检部门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同时限期拆除或依法强拆;三要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区“清违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二是成立工作专班。杨东泉、况颖、胡功松同志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办公室、残工委秘书处和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清违行动”的动员宣传和协调督办。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如实填写《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法建设情况自查表》,若有违建情况,要坚决按照“清违行动”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党员干部纷纷表态,要带头拆除违法建筑,不拖整个工作的后腿;带头做亲朋好友的工作,不为违法对象说情,为实现2022年底基本建成“无违建城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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