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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市残联反映残疾人体育生活微电影摄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6-11-07 15:59
来源: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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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反映宜昌市对残疾体育人才的培养,向社会传递残疾人励志正能量,展示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宣扬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人性的真善美。现决定拍摄一部反映我市残疾人柔力球运动员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励志微电影。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制作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微电影时长及预算

15-20分钟,要求微电影制作完成后,需加工2000张光盘。

整体微电影预算:20万元以内。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 公司资质: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影视制作公司,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具备专业的摄制团队及其相关前期和后期数字设备。具备独立完成脚本撰写、拍摄、后期制作工作的能力,具有多个项目业绩和成功案例,有专业的航拍经验。

2. 投标单位每年所拍摄的宣传片、形象片不少于3部,且每部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拍摄作品获得过国家级以上奖励。

3.设备保障:各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不低于公告中所推荐的配置标准。

  三、投标单位人员要求

1.拥有高效稳定的专业制作团队,主创人员皆为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其成片综合水平及艺术质量可达到获奖标准。

2.摄制前须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和分镜头本,方案需现实可行;

3.摄制人员有独到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能够满足我方的制作要求;

4、参与本次微电影拍摄的演员须为专业的影视演员。

  四、技术要求

1.本项目要求拍摄形成的视频素材及成品应满足当前4K电视播放以及其他主流媒体平台上传播要求。因此,响应人应据此使用相关专业设备进行拍摄制作。响应人须通过专业的创意和策划,利用摄影摄像、航拍、影视特效、场景等手段,后期采用精剪特效合成系统,非线性剪辑系统、环绕声混音等硬件环境,达到最终播放或传播效果。

2.本项目所形成的图片资料,应满足后期高规格画册、大尺寸展览展板、大尺寸展览喷绘写真等后期制作要求。

3.影像资料要求:

(1)视频资料应为PAL制彩色数字影像,图片资料应为RAW和JPG双格式。

(2)视频资料应保持平稳,画面不间断,图片资料应符合透视关系和审美观念。

(3)拍摄制作后7天内以光盘或移动硬盘为介质提交所有拍摄素材及数据1套。

4.拍摄要求:

(1)使用广角或超广角镜头,利用短焦距避免画面的不稳定。减轻大气透明度对画面清晰度的影响。

(2)航拍时镜头一般不应歪斜,在转弯飞行中,应控制镜头向地面偏转或推镜头的做法,使歪斜的天地线不在画面中出现,以保证主题突出。

(3)影像资料构图完整,画面清晰,光线与色调运用合理,注意对比与反差。拍摄主要建筑物时突出主体,尽量环顾拍摄展现多视角和不同高度。拍摄渠道应考虑低空飞行拍摄,获得更好的视觉冲击。

5.航拍飞行要求:

(1)飞行器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等,确保飞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飞行前需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采取备用措施,确保飞行安全。

(3)需提前制定飞行计划,依照计划航线执行。

6.其他要求:

(1)航拍成果存在严重缺陷时,须及时进行补拍。

(2)补拍必须按原设计航线进行。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欢迎有意参加本项目合作的影视机构报价,我方将择优录用。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汤斌斌  联系电话:13177051964

                                       

                                   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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