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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05-12 08:22
来源: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量:

宜昌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

宜昌市教育局

宜昌市民政局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宜昌军分区政治部

宜昌市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宜昌市委员会

宜昌市妇女联合会

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文件

宜府残工委〔20153

                                               

关于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宜昌高新区、旅游新区管委会,党委宣传部,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委,宜昌军分区政治部,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2015517是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市上下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快把宜昌建设成现代化特大城市新形势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多年来始终处于全省发展前列,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市残疾人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相当一部分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因此采取有力措施补短板、兜住底,保证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道迈向小康社会是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重要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残工委发〔20151 号和省政府残工委发〔20157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本次助残日活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好助残日的各项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好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重大意义。

今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是: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孤独症儿童是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十二五期间,我市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支持各地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开展贫困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工作,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家庭康复试点。由于孤独症的特殊性和严重性,需要长期系统的康复教育和训练,而康复教育训练和服务资源相对不足,而且孤独症儿童数量还在持续增加,他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全社会给予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今年25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文件。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增进残疾人福祉,充分维护残疾人权利,增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二、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

(一)贯彻落实残工委全会精神。

  各地残工委和残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认真分析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研讨对策与措施。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精神,深入了解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

  2.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建立健全0-6岁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在儿童心理卫生服务体系中将儿童孤独症纳入监测范围,继续加强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促进孤独症儿童的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

  3.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落实,扶持民办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发展,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4.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鼓励地方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接收孤独症儿童,保障适龄孤独症儿童入学,并针对孤独症儿童进行单独的课程设置,增加内容,培养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帮助孤独症儿童接受教育。

  5.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开设面向孤独症儿童家长的在线咨询、家教讲座和心理疏导,宣传科学的孤独症儿童养护方法的同时,开展面向公众的孤独症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6.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7.各级残联要积极探索发展成年孤独症患者托养服务,提高孤独症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帮助孤独症患者实现辅助性就业。

  8.各地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孤独症儿童家庭、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切实加强对第二十五次助残日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助残日活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由政府残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部署助残日活动。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利的舆论环境。要将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在助残日期间开展阶段性的集中社会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手机短信、公共大屏幕、宣传橱窗等的作用,采用制作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设立和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普及孤独症及康复工作的有关知识,增进社会对孤独症的重视和了解,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积极投入孤独症和残疾人服务领域,营造人道、人权、人文的社会环境。同时以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媒体走基层活动。紧密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工作进展情况,以组织记者赴基层采访为主要模式,宣传视角下沉,积极挖掘残疾人基层工作亮点,推出一批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优秀经验。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情况,请于五月底前书面报告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

联络人:周德华   电话:6221720  13397207741

传真:6225646  QQ1368396173

附件1: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附件2: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残工委          市委宣传部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        市卫生计生委

宜昌军分区政治部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市残联

  201558

附件1

  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残疾人事业

  2、共享文明成果,实现同步小康

  3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

  4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

  5弘扬自强精神,播撒关爱阳光

  6特殊的群体,特别的关爱

  7让爱的阳光点亮星星的孩子

  8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9同行你和我,共圆中国梦

  10关心我身边的残疾人朋友

  11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12把温暖送进每一个孤独症儿童家庭

附件2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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